锣鼓喧天辞旧岁,爆竹动地迎春归,伴随着新一年的开始,我所积极贯彻绍兴市司法局、绍兴市律师协会发布的绍司发〔2019〕3号文件要求,于2019年2月12日在所内集中召开了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学习专题会议。
会上,徐志庆主任传达了3号文件的完整内容。首先是关于文件的总体要求,徐主任强调要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认真学习《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执业律师管理办法》、《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等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然后,徐主任详细阐述了律师行业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主要内容,着重从收案收费、会见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与法官和检察官等司法人员的交往、与当事人的交往、利益冲突规定、代理权限、调查取证、律师业务推广等方面展开。随后,徐主任结合历年律师行业中的一些行政处罚、行政处分通报案例,让与会律师充分展开讨论,并要求每位律师在会后就自己是否在执业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内容进行自我核查,如实填写《律师自查表》,并及时上报。最后,徐主任强调,全体律师必须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到这次教育学习月的重要性,务必认真学习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务必以饱满的斗志和激情迎接即将到来的规范知识测试与专项督察,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律所的内部管理制度,促进律师和律所规范执业。
新年伊始,万象更新。我所的全体律师将始终以着力建设“政治坚定、法律精通、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律师队伍为己任,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旗帜鲜明的把政治建设、队伍建设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上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