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3日上午9时,我所在会议室召开主题名为“破产案件实务指引”的学习会,本期主讲人为资深律师黄宝根。黄宝根律师执业30余年间承办多起破产案件,本期学习会黄律师借所内学习会这一契机,将零散、杂乱的涉及破产案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司法解释进行详细的归纳整理,结合自身经验,集中分享给大家。黄宝根律师将破产案件的办理流程归纳为如何成为管理人、接受指定后需与法院对接事项、接受债权申报、准备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资产处置、资产分配等阶段,并分别进行详细讲解。黄律师还强调,部分重点企业的破产处置时,要积极与政府进行沟通,多向法院进行汇报,慎重对待。破产企业管理不仅仅涉及实体法,也需要熟练掌握程序法,且破产法实施以来仍有许多实践中遇到的情况是现行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的,这就对破产管理人提出更高的要求,既要学习总结破产案件的共性问题,也要给予每个破产案件个性化处理。黄律师本次就破产案件承办中的重点、难点进行系统化梳理,分享给众多震天所青年律师,为大家今后的工作开展提供良好的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