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利生律师,男,1964年5月出生,浙江震天律师事务所荣誉主任,曾任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高级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系本科。兼任绍兴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绍兴文理学院法学院客座教授、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绍兴市律师协会民商事专业委员会主任、省律师协会企业破产管理专业委员会委员、绍兴市法学会民商事法律专家组成员、浙江省上虞市法学会专家咨询组成员、绍兴市温州商会律师团成员、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特邀律师调解员等社会职务,绍兴市建筑与房地产法学研究会理事。
成功办理的典型案例:
学术论文发表情况:
《论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法律性质对审判实践的影响》参加绍兴市律师实务与理论研讨会、《论无权处分》发表于《决策﹠信息》、《试论诚产信用原则》发表于《中国商界》、《对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法律问题的探讨》发表于《法制与社会》、《仲裁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特点与优势》发表于《法制与经济》、《在线交易消费者后悔权之法律探析》发表于《法制博览》、《债权人代位权探究》发表于《法制与社会》、《企业重整下连带保证人追偿权之探析》获绍兴市律师实务理论研讨会一等奖、浙江省律师实务与理论研讨会二等奖、《保证人提前承担保证义务的研究》2015年获绍兴市律师论坛一等奖。
荣誉:
多次被评为绍兴市司法局“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被绍兴市司法局、绍兴市律师协会授予“绍兴市十佳中青年律师”、浙江省律协授予“浙江省优秀律师”、绍兴市“业务精湛的尖子律师”、绍兴市“优秀法律顾问”、绍兴仲裁委员会授予“优秀仲裁员”、绍兴市司法局“全市优秀律师”、绍兴市律师协会首届“领军型律师”、浙江震天所“杰出贡献奖”等荣誉称号。
联系方式: